第一章 总则
1·1 指导思想
立项评估服务于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需要,为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立项评估活动必须依据客观事实,运用科学的程序和方法,对评估项目做出独立和公正的判断。
1·2 评估范围
申请列入武汉市科技发展计划(市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支持部分)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。
1·3 评估内容
立项评估的主要内容是:项目选题的必要性、研究方案的可行性、研究开发(产业化)的实施条件、项目的预期效益、项目风险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经济评价与环境评价。
1·4 评估原则
坚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科学的原则,注重多渠道收集信息,强化对评估项目的考察和资料核实,依托专家咨询基础,充分发挥评估责任主体棗评估机构的判断力,确保立项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1·5 评估基本准则
以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指南》)为立项评估基本准则。
1·6 评估主要依据
以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为主要信息基础,以专家咨询意见为主要评判依据。
1·7 评估守则
参与评估活动的各方(包括评估委托者、项目管理者、评估机构、评估咨询专家和评估项目申报单位等)应严格遵守《武汉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估工作守则》(以下简称《评估守则》,参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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